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2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拘留措施。案例1:2023年3月,申请执行人合某与被执行人江某因一起合伙协议纠纷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并对其还款期限进行了明确约定。被执行人以物抵债形式履行2.9万元后,剩余3.5万元未按履行履行,后江某一直逃避债务,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青
2024年1月,周某、张某、李某三人与付某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高安市人民法院判决,由付某向周某、张某、李某三人给付劳务款3万余元。但是付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周某、张某、李某三人遂向高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波三折,执行路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常规的财产查控手段对付某的财产进
司法实践中,总是会遇到当事人充满愤怒和质疑地询问:“我的账户为什么被冻结?为什么没有人通知我一声,就对我采取强制措施?!”对此,辽宁盛恒(太原)律所李婕律师,为您解释如下。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版本 第216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