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法院判决陈某、李某共同给付13名农民工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李某仍不支付所欠薪资,索要无果后杨某等13名工人向武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陈某、李某拒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判决,还和法院“玩失踪”,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过程
近日,武定法院获悉线索,得知被执行人陈某、李某正在永善法院开庭,我院执行干警迅速响应,组织人员连夜赶往昭通市永善县开展异地执行,同时,联动永善县人民法院协助拘留。
因路途遥远,山路崎岖,干警历经8个多小时才赶到永善法院,此时已是晚上九点,执行干警顾不上疲惫的身体,立即找到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生效的判决文书,陈某、李某始终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便与被执行人展开释法析理,耐心阐释了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直至凌晨1点,陈某终于联系家属给付一半案款及执行费,李某在羁押回城的途中,向挂靠公司支借23280元,并承诺于2025年2月2日前全部付清尾款20000元。武定法院将持续关注后续还款情况,及时督促被执行人按期履行,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工告别“忧酬烦薪”。
农民工工资案件是保障民生的重中之重,武定县人民法院用执行“力度”与“速度”捍卫民生“温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如我在诉”“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